深大通7月23日午间发布重大重组方案,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曹林芳、李勇、莫清雅等3名股东合计持有的冉十科技100%股权和夏东明、朱兰英、罗承、修涞贵、蒋纪平、黄艳红、龚莉蓉及华夏嘉源等8名股东合计持有的视科传媒100%股权。
以2015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冉十科技100%股权评估值为10.5481亿元,视科传媒100%股权评估值为17.0203亿元。经协商,上述两项标的资产交易总额为27.5亿元。
其中,深大通以发行股份方式总计支付对价19.5697亿元,发行股份数量为9583.6万股,发行价格为20.42元每股。剩余部分将以现金方式进行支付。
同时,公司拟向姜剑,朱兰英,邓建宇,张锦军,和泰兴业,华安资产拟设立的华安深大通1号、华安深大通2号、华安深大通3号等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以20.42元每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467亿股,募集配套资金27.5亿元,扣除中介费用后,拟用于支付交易的现金对价以及移动广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至美移动数字营销综合服务平台升级项目、研发中心项目、户外媒体联屏联播网项目、WIFI布点项目、宴会厅LED显示屏项目等募投项目建设。
对于未来业绩,冉十科技股东承诺,冉十科技2015年、2016年及2017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000万元、8750万元及10937万元。视科传媒股东承诺,视科传媒2015年、2016年及2017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3000万元、16500万元及19800万元。
交易完成后,姜剑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深大通54.31%的股份,姜剑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构成借壳上市。
对于此次交易,深大通表示,公司的主营业务将从盈利能力较弱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转变为新媒体传媒运营,借助标的公司所处新媒体传媒行业的高速发展,从根本上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以实现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