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近期,东方锆业总经理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广东证监局21日披露的一纸行政处罚书揭开了其背后的“猫腻”。经查明,该总经理的老友蔡慈雄利用公司拟收购锆谷科技的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虽然公司在停牌半年后终止重组复牌,但蔡慈雄仍从中牟利50余万元,遭证监会“没一罚一”处分。
4月18日,东方锆业在最近一次的立案调查风险提示中称,公司及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潮钿分别于2015年3月19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分别为:粤证调查通字 15007 号,粤证调查通字 15008 号)。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潮钿进行立案调查,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公司股票可能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尚未收到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的结论性意见。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浙江锆谷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锆谷科技”)是浙江省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升华拜克”)的控股子公司。2013年9月,锆谷科技董事长蒋某某前往东方锆业考察,向东方锆业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某某了解到东方锆业有意收购锆谷科技。蒋某某向升华拜克控股股东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升华集团”)常务副总裁兼升华拜克董事钱某某、升华拜克董事长张某某汇报陈某某对与锆谷科技重组合作很感兴趣。钱某某和张某某指示蒋某某继续与陈某某保持沟通,并可以前往东方锆业现场具体商谈。
2013年10月9日,陈某某赴北京向东方锆业董事长李某某报告拟收购一家锆行业的公司,李某某表示只要对上市公司有利,可以继续推进。2013年10月14日,钱某某、蒋某某等人到东方锆业,与陈某某等人就重组事项进行磋商,达成了合作意向。
2013年11月4日至12日,陈某某前往锆谷科技,与张某某、钱某某、蒋某某等沟通,双方确定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进行合作。升华拜克按照双方会谈情况,草拟了重组方案。
2014年1月2日,东方锆业与升华拜克等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意向书。1月3日,东方锆业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锆谷科技100%股权,并正式停牌。
经查明,内幕交易者蔡慈雄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陈某某是认识十几年的朋友和生意伙伴,关系密切。蔡慈雄控制的两个账户交易东方锆业股票前后10天内,双方电话联系频繁,明显异于平常。其中,在“罗赵虎”证券账户10月31日、12月4日买入东方锆业股票前一两天,双方有多次通话往来。
具体来说,蔡慈雄控制的“罗赵虎”证券账户于2013年10月31日、11月1日、12月4日共买入东方锆业62.39万股,成交金额699.66万元。并于2014年7月1日东方锆业复牌当日全部卖出,扣除交易税费后,实际获利31.17万元。另“蔡若君”证券账户则由蔡慈雄及其配偶实际控制,该账户于2013年11月4日至7日共买入东方锆业52.47万股,成交金额569.61万元。蔡慈雄是上述交易的决策人,并负责下达相关交易指令。2014年7月1日东方锆业复牌后,“蔡若君”证券账户于7月1日至2日共卖出东方锆业股票45万股,扣除交易税费后,上述交易实际获利22.31万元。两个账户合计获利53.47万元,并且截至证监会调查期还持股7.47万股东方锆业,该部分股票此后也不断上涨。
证监局认为,蔡慈雄在东方锆业收购锆谷科技内幕信息公开前,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陈某某联络、接触频繁,其涉案账户资金转入时间、买入东方锆业股票时间与本次收购内幕信息的形成、变化时间高度吻合,与蔡慈雄和陈某某的联络接触时间高度吻合;涉案账户本次集中买入东方锆业股票前半年内未发生证券交易,本次集中转入大额资金、集中买入东方锆业股票的行为明显异常。蔡慈雄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行为。故决定:没收蔡慈雄违法所得53.47万元,并处以53.47万元罚款,罚没款共计106.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