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ST中富被罚款30万元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5-02-11 11:31:2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ST中富个股资料 操作策略 咨询高手 实盘买卖

前期因信披出现严重违法违规问题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ST中富,2月10日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对公司处以30万元罚款,涉案的多位公司高管也被处罚。

证监会认定,珠海中富2012年12月10日临时信息披露对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误导性陈述,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另外,珠海中富2012年12月25日临时信息披露和向监管机构的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上述两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分别涉及到珠海中富时任董事长陈志俊,副总经理招镜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总经理王玉玲、董事会秘书陈立上。

证监会责令珠海中富改正,给予珠海中富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陈志俊、招镜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王玉玲、陈立上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珠海中富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