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梅(600732)近日收到上交所公司监管一部发来的关于督促公司及时聘任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监管工作函,函件提醒公司和全体董事妥善做好2014年度年报编制的相关准备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尽快确定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新梅表示,公司非常重视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聘任事宜,自有关议案在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被否决后,公司于2014年8月14日召开了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于2015年1月2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此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已对2014年度财务审计的相关工作进程进行了安排,公司将按照计划在审计机构正式进场前,尽快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