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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华集团伪造签名偷税漏税 募投项目存蹊跷

证券之星 2013-08-16 17: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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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华集团的前身是资江电子厂,1995年开始伪造股东签名,弄虚作假成为中外合资公司,享受税收优惠将近20年,涉嫌偷税漏税,艾华集团更让人看不懂的是募投项目竟然投入毛利率最低的产品,让人费解,该公司还存在利润下滑,员工权益没有保障等问题

伪造股东签名偷税漏税 挑战企业道德底线

伪造股东签名

1993年12月,艾华集团前身资江电子厂和台湾永开公司签订《中外合资益阳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合同》,在随后的1994年,资江电子以永开公司没有履行实际出资义务为由,与其签订协议。协议规定“台湾永开不享有股权,不参与任何经营管理,公司完全由资江电子厂经营”。至此,台湾永开公司不再参与资江电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同时不再为资金电子公司的经营活动提供签名、印章等。

而在此后的资江电子1995年增资的工商登记相关文件、2004年司延长经营期限的工商登记相关文件、2004年资江电子厂将所持股份无偿转给艾华科技的工商登记相关文件、2005年增资及艾华科技更名的工商登记相关文件、2007年台湾永开转让股权的工商登记等相关文件中出现了大量涉及台湾永开、林菁华的印章及林菁华、叶嘉慧的签字。而这些签字及印章均由为资江电子厂在无法联系台湾永开及相关方的客观情况下擅自所为。

虚造合资身份偷税漏税将近20年

1993年中外合资的益阳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成立后,台湾永开并没有实际出资,然而这家公司却一直享受着中外合资公司的各种优惠待遇,直到2011年1月才停止。2011年的补缴税款难道是良心发现?笔者更倾向于的艾华集团为了上市而被迫先补缴税款。内资企业的艾华集团,靠假签名享受着合资企业的优惠近20年,该不该接受法律的制裁?

艾华集团自己都承认1993年起做了十几年的假中外合资企业是违反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可能面临相应的处罚。然而地方政府的“宽宏大量”实在令人佩服。

如果以艾华集团为“榜样”,笔者建议依法纳税的企业们不妨做个假公章、偷漏税款。反正上市前,补缴完毕后有关部门都会“宽宏大量”的。如果艾华集团这样的公司也能够过会上市,那岂不是对于所有合法合规经营企业的一种莫大嘲讽?

净利润和毛利率双降 利润依靠政府补贴

利润率、毛利率逐年下降

艾华集团本次IPO的主要募投项目为“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招股书显示,该募投项目拟计划新增铝电解电容器45.17亿只/年。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所增加的产能主要为电子消费类铝电解电容,占到整个新增产能的67.3%。然而目前该公司所生产的电容器主要为节能照明电容器,2011年,公司节能照明电容器的毛利率为30.93%,其他消费类电容器的毛利率仅为18.39%,工业类电容器毛利率为30.35%。

这不禁让人产生疑惑,其他消费类电容器的毛利率仅为18.39%,是公司主营业务中毛利率最低的产品,公司此次募资的绝大多数都将投入生产其他消费类电容器,此事相当蹊跷,令人费解,艾华集团为何选择主营业务中毛利率最低的产品作为新增产能的主要部分?该公司2011年铝电解电容器的销售量为45.01亿只,而本次新增的产能为45.17亿只/年,比现有销量的一倍还多。艾华集团目前的销售渠道将如何消化如此大的新增产能,将如何化解可能产生的产能过剩问题?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2009-2011年营业收入分别为5.90亿元、8.28亿元、8.75亿元,2010、2011年增幅分别为40.35%和5.72%;营业成本为4.12亿元、5.85亿元、6.47亿元,2010、2011年增速分别为42.39%和10.20%,营业成本增速明显超过营业收入。

而公司2011年营业利润在2010年微增4.24%的基础上出现小幅下滑,从2010年的10482.66万元下降为2011年的10433.79万元,降幅为0.47%。

记者查阅招股书发现,公司净利润增长表现乏力,甚至在2010年还出现了下滑。报告显示,艾华集团2010年净利润为7598.11万元,2011年为9528.37万元,从表面上看,净利润似乎是大幅增长。但是,2010年公司净利润较2009年减少了1583.77万元,如果再扣除股份支付3685.00万元,净利润实际增加2101.22万元,增长22.88%。但在计算2011年净利润增速时,未考虑到2010年股份支付3685.00万元,得出净利润较2010年增加1930.26万元,增幅为25.40%。但是如果考虑到股份支付问题,公司2011年净利润实际较2010年减少了1754.74万元,出现大幅下降。

与此同时,公司的毛利率下滑趋势也十分明显。2009-2011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0.24%、29.34%、26.16%,3年之中,毛利率下滑约4个百分点。

过度依赖地方政府补贴

此外,2009年和2011年,公司的营业外收入分别为1063.94万元和974.69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96%和8.72%,而这些营业外收入主要来源于地方政府的补贴,分别为1023.24万元和856.10万元。

募投项目存蹊跷:募资投入毛利率最低产品

艾华集团本次IPO的主要募投项目为“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招股书显示,该募投项目拟计划新增铝电解电容器45.17亿只/年。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所增加的产能主要为电子消费类铝电解电容,占到整个新增产能的67.3%。然而目前该公司所生产的电容器主要为节能照明电容器,2011年,公司节能照明电容器的毛利率为30.93%,其他消费类电容器的毛利率仅为18.39%,工业类电容器毛利率为30.35%。

这不禁让人产生疑惑,其他消费类电容器的毛利率仅为18.39%,是公司主营业务中毛利率最低的产品,公司此次募资的绝大多数都将投入生产其他消费类电容器,此事相当蹊跷,令人费解,艾华集团为何选择主营业务中毛利率最低的产品作为新增产能的主要部分?该公司2011年铝电解电容器的销售量为45.01亿只,而本次新增的产能为45.17亿只/年,比现有销量的一倍还多。艾华集团目前的销售渠道将如何消化如此大的新增产能,将如何化解可能产生的产能过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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