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1-005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爱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屋企管”)持有公司19,652.4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8.29%。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爱屋企管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826,230股(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其权益分派转增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1%。
其中,爱屋企管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742,64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将于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826,23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1%,将于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2021年4月1日收到控股股东爱屋企管发来的《关于减持所持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上海爱屋企业 5%以上第一大股 IPO前取得:193,914,000股
管理有限公司 东 196,524,600 58.29%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2,610,600股
注:IPO前取得的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其权益分派转增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上海爱屋企业管理有限 爱屋企管为施永雷先生出资设立
公司 196,524,600 58.29% 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爱屋企管为施永雷先生出资设立
施辉 4,073,000 1.21% 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施辉先生为
施永雷先生父亲。
爱屋企管为施永雷先生出资设立
郁瑞芬 10,773,000 3.20% 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施永雷先生
和郁瑞芬女士为夫妻关系。
第一组 上海海永德于管理咨询 郁瑞芬女士为该有限合伙企业普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555,400 2.54% 通合伙人
上海德永润域管理咨询 施辉先生为该有限合伙企业普通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784,600 0.83% 合伙人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 郁瑞芬女士为该私募基金的唯一
公司-迎水巡洋10号私 6,700,000 1.99% 所有人,2020年9月29日,施辉
募证券投资基金 先生、郁瑞芬女士与该私募基金签
署《一致行动协议》
合计 229,410,600 68.06%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 前期减持
股东名称 (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间(元/股) 计划披露
日期
上海爱屋企业管 2020/12/22~
理有限公司 540,942 0.16% 2020/12/29 12.16-13.27 不适用
施辉 6,700,000 1.99% 2020/9/25 ~ 12.93-13.41 2020年9
2020/9/29 月19日
注:1、本表中爱屋企管所减持的股份来源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故不适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2、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施辉先生以大宗交易方式将上述股份转让给一致行动人郁瑞芬女士为唯一所有人的私募基金产品,同时施辉、郁瑞芬与该私募基金产品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系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股份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关于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减持 拟减
股东 持数量 计划减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 合理 拟减持股份 持原
名称 (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 来源 因
区间
竞价交易减持,
上海爱 不 超 过 : 首次公开发行
不超过: 2021/4/26 按 市 自 身
屋企业 不超过: 6,742,641股 前已持有的股
9,826,23 ~ 场 价 资 金
管理有 2.91% 份及权益分派
0股 大宗交易减持, 2021/10/25 格 需求
限公司 转增股
不 超 过 :
9,826,230股
注:1、上述减持股份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以转让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股本变动对上述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本减持计划公告中,爱屋企管拟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其权益分派转增股,不包含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
3、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1、爱屋企管承诺:
“自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前述锁定期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施永雷在发行人任职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公司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发行人可转让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施永雷在发行人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半年内本公司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公司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转让价格不低于以转让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以当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公司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未来五年内,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可根据企业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适当转让部分发行人股票,但并不会因转让发行人股票影响本公司控股地位。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如本公司拟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则每十二个月转让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数量的5%,且转让价格不低于以转让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在本公司拟转让所持发行人股票时,本公司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意向。
如本公司未履行承诺,本公司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大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
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或仅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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