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景生命:关于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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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642 证券简称:透景生命 公告编号:2020-143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4、本次会议第1-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将予以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见儿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投票。
    
    6、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9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9:15至15:00。
    
    7、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汇庆路412号
    
    8、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日(星期三)
    
    9、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姚见儿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37,528,6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25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8,426,5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0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9,102,0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228%。
    
    其中中小投资者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9,102,6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023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包括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9,102,0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0228%。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6项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股东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523,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1%;反对4,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9,097,7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7%;反对4,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523,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1%;反对4,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9,097,7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7%;反对4,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523,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1%;反对4,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9,097,7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7%;反对4,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01、选举姚见儿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姚见儿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3,222,142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5248%。姚见儿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姚见儿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4,796,16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6898%。
    
    4.02、选举杨恩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杨恩环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3,222,172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5249%。杨恩环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杨恩环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4,796,19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6901%。
    
    4.03、选举王小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王小清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3,222,172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5249%。王小清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王小清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796,19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6901%。
    
    4.04、选举俞张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俞张富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3,222,172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5249%。俞张富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俞张富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796,19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6901%。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01、选举王方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王方华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3,222,172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5249%。王方华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王方华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796,19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6901%。
    
    5.02、选举Yu Wei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Yu Wei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3,222,172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5249%。Yu Wei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Yu Wei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796,19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6901%。
    
    5.03、选举赵家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赵家祥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3,222,172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5249%。赵家祥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赵家祥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796,19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6901%。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6.01、选举张晓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张晓峰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3,222,172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5249%。张晓峰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张晓峰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796,19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6901%。
    
    6.02、选举刘恩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刘恩明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3,222,172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5249%。刘恩明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刘恩明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796,19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6901%。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童楠律师、张永丰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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