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69号甘肃投资集团大厦)
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
发行公告(面向专业投资者)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住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2020年8月18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836号)同意注册的批复,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本期为首期发行,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为10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3、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AAA,主体评级为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截至2020年9月30日,发行人净资产为751,057.44万元,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6.22%,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9.48%。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38,958.60万元(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6,105.51万元、48,519.92万元和42,250.38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5年。
7、增信措施: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特殊权利条款:无
9、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4.00%-4.5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11月16日(T-1日)向网下专业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11月17日(T日)在深圳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0、本次债券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1、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专业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次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4、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次债券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相关部门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15、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次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专业投资者)》。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6、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甘肃 指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电投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 指 发行人本次在境内公开发行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
元(含1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本期公司债券 指 首期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的公司债
券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甘
募集说明书 指 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甘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专业投资者)》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本协议 指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
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为保护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本规则 指 规制定的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华龙 指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 指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信用评级报告 指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
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信用评级报告》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机构、债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主体: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
(三)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四)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含10.00亿元)。
(五)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100.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六)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5年。
(七)计息期限: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0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17日。
(八)起息日: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2020年11月18日。
(九)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确定。
(十)付息日: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5年每年的11月18日。如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十一)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11月18日。如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十二)还本付息的方式:本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三)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十四)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投资者进行询价,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协调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十五)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十六)募集资金账户、偿债资金专户:发行人为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所开立的专项账户。
(十七)债券受托管理人: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八)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本次债券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方式发行。本次债券拟分期发行,具体发行遵照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九)承销方式: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二十)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十一)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中诚信国际将在本次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二十二)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次债券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相关部门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三)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十四)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一次性扣除发行费后,拟用于偿还2020年9月到期的7亿元公司债券,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已使用自有资金偿还了已到期的2015年公司债券,发行人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进行相应置换。
(二十五)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2020年11月13日)
T-1日 网下询价(簿记)
(2020年11月16日)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2020年11月17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T+1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2020年11月18日) 投资者于当日15:00之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
专用收款账户
T+2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
(2020年11月19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专业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4.00%-4.50%,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向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预设范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20年11月16日(T-1日)16:00前将《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供参考】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具体见本公告填表说明第7条之填写示例);
(7)每家专业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专业投资者应在2020年11月16日(T-1日)16:00点前,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传真:0755-83942244、0755-83942937
联系电话:0755-83533241。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20年11月17日(T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
(二)发行数量
本次债券网下预设发行规模为10亿元。
每个专业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20年11月17日(T日)、2020年11月18日(T+1日)的9:00-17:00。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专业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专业投资者,必须在2020年11月16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专业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本次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利率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七)缴款
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的专业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20年11月18日(T+1日)15: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专业投资者全称和“20甘电债”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收款账户户名: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户账号:2703000629200193410
收款账户开户行:工商银行兰州金城支行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102821000064
收款银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408号
收款银行联系人:潘俊宇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20年11月18日(T+1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专业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专业投资者)》。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69号甘肃投资集团大厦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69号甘肃投资集团大厦24楼
法定代表人:刘万祥
董事会秘书:寇世民
联系人:寇世民
电话:0931-8378559
传真:0931-8378560
邮政编码:730046
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法定代表人:陈牧原
项目主办人:董灯喜
项目组其他人员:党芃、柳生辉、陈绩、张吉潇、王惠民、尹雅宜
电话:13893147198
传真:0931-8815556
邮政编码:730000
(本页以下无正文)
2020 11 13
2020 11 13
附件一: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经办人姓名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5年期
(利率区间:4.00%-4.50%)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不累计计算)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
1、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及其附件等信息披露材料。
2、参与询价的专业投资者,请将本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营业执照
复印件、经营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于2020年
11月16日14:00至16:00间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电话:0755-83533241,申购传真:0755-83942937、
0755-83942244,申购邮箱:hldcm@hlzqsz.cn。
3、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金额,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
累计计算。申购有比例限制的,请在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
4、本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未经簿记管理
人同意,本申购要约不可撤销。申购人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本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
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本表。
5、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簿记时间可适当延长。簿记开始后,若申购总量不足本次债券(基
础)发行规模,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调整发行方案或取消本次债券发行。
申购人在此承诺及确认: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未经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认购申请表不可
撤销。
2、本次债券仅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投资者发行,申购人确认并承诺,在参与本次债
券的认购前,已通过开户证券公司债券专业投资者资格认定,具备认购本次债券的专业投资者资格,知
晓本次债券信息披露渠道,并仔细阅读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债券市场专业投资
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所刊内容,充分了解本次债券的特点及风险,经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
财务能力,同意参与本次债券的认购,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且认购账户具备本次债券认购与转让权限。
3、簿记管理人有权要求本申购人配合其进行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工作,本申购人将积极配合该核查工作
并将如实提供有效证明资料,不得采用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规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如本申购人未
通过簿记管理人对其进行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则本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有权拒绝向其配售本次债
券,在此情况下,本申购人承诺赔偿簿记管理人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和产生的一切费用。
4、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及其它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申购人确认,
本次申购资金( )是( )否 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或配合发行人以代持、
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或接受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的财务资
助。
5、申购人已阅知《专业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并确认自身属于( )类投资者(请填写附件二
中投资者类型对应的字母)。
若投资者类型属于B或D,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请打钩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
协会标准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是( )否
65、%的申股购东人及确其认他:(关联方)。是( )否 属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7、申购人承诺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存在协商报价、故意压低或抬高利率、
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8、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
簿记管理人向申购人发出《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即构成对本申购要约的承诺。
9、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中约定的时间、金
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付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
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
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10、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不可抗力、监管机构要求或其他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形,发行人
及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11、申购人承诺遵守行业监管要求,本次各配售对象申购金额不超过其所对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规模;
申购人承诺本次申购的资金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确认函(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之规定,
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
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
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
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专业境外专业投资者(QFII)、
人民币合格境外专业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
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E)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专业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备注:如为以上B或D类投资者,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
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并在《网下
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勾选相应栏位。
附件三: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应被视为本申购意向函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
细阅读,请加盖印章后传真至簿记室)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
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专业投资者资格,充分了解公司债券
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
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
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债,
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
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
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
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
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
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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