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行: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0-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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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5168 证券简称:三人行 公告编号:2020-051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遵循《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2020年9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告前六个月(即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上市,本次查询2020年5月28日至2020年9月2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2020年10月13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在策划、论证、决策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及时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激励计划首次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告前6个月内,公司未发现核查对象存在利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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