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0-068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8月 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20123号)。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
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根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作出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根据深交所的审核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修订稿)》。
鉴于公司已于2020年8月28日披露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前述《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了修订,对有关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新。现根据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二次修订稿)》。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将回复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0-068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