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议案”)。
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现就该项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议关于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审查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人选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相关人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具备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签字:
郑晓武:
陈胜昔:
郭燕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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