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股权转让前,华锦集团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50.86%,社会公众持有剩余49.14%的股权。转让后,华锦集团股权比例将降至35.48%,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振华石油持股比例为15.38%。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振华石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华锦集团与振华石油的股权转让行为,没有改变华锦集团在华锦股份的控股地位,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仍为华锦股份实际控制人,因此,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汪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