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1月5日收盘,炬光科技(688167)报收于148.94元,下跌0.09%,换手率6.43%,成交量8.46万手,成交额12.55亿元。
11月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647.37万元,占总成交额2.91%;游资资金净流出7672.78万元,占总成交额6.12%;散户资金净流入1.13亿元,占总成交额9.02%。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确认:2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不具备激励资格,其余91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该次归属名单。
会议审议通过: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149,753股;91名激励对象符合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可归属1,312,336股;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将349,642股已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以2000万元至4000万元自有资金或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决定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公司将于2026年11月23日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1月18日。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后者为特别决议事项,须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现场会议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六路56号。股东可于2026年11月20日前办理登记。
公司拟将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349,642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占当前总股本131,462,738股的0.27%,注销后总股本将变更为131,113,096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影响公司控制权及上市地位,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致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备相应资质且近三年未受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2026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192.21万元(财务报表审计费177.2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15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炬光科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91名激励对象可归属1,312,336股;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不再具备资格,合计作废149,753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归属比例为100%,个人层面绩效未达100%导致部分股票作废。相关事项已获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6年11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不再具备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78,047股;因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作废本期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71,706股;合计作废149,753股。该事项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核心团队稳定性。
公司于2026年11月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91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可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312,336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归属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任职期限满足要求且未发生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因权益分派,授予价格由120.80元/股调整至83.43元/股,授予数量相应调整。
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不超过4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或银行专项贷款(贷款不超过回购总额的90%);回购价格不超过300元/股;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完成后将在披露回购结果公告12个月后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并在3年内完成出售,未售出部分将注销;公司已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相关股东未来3至6个月无减持计划。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炬光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具备发行主体资格,发行方案合法有效,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涉及财务性投资,相关程序已履行完毕,尚需上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保荐人出具发行保荐书:本次发行已履行董事会及股东会决策程序;募集资金将用于高端光互联核心光学元器件、高性能衬底材料、高端装备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同意推荐本次发行。
中信建投证券出具上市保荐书: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5%;募集资金将用于高端光互联核心光学元器件研发及产业化、高性能衬底材料产业化、高端装备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发行上市条件,同意推荐。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2,114.95万元,用于高端光互联核心光学元器件研发及产业化、高性能衬底材料产业化、高端装备产业化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募投项目围绕主营业务,投向科技创新领域,不涉及财务性投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6年11月4日收到上交所通知,其报送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已被受理;上交所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审核;本次发行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批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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