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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电器:诉讼代理资格由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审查

证券之星消息,格力电器(000651)10月29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董秘您好,继续追问:韩青柯以格力电子商务员工应诉,卷宗内仅提交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工作证明等材料。依据司法解释,代理人需提交劳动人事关系证明材料,韩青柯没有提交劳动合同、社保记录、工资流水三项劳动关系核心佐证,仅凭公司出具的工作证明通过资格审查。请问:1、上市公司子公司是否仅凭自开工作证明即可认定员工身份?2、该做法是否存在代理人身份不实的合规风险?3、法院审查是否因其为上市公司而有特殊待遇?
格力电器董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诉讼代理人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资格证明材料,诉讼代理资格由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审查。

本文数据来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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