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0月27日收盘,华厦眼科(301267)报收于15.16元,下跌0.66%,换手率1.03%,成交量6.7万手,成交额1.03亿元。
10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47.27万元,占总成交额5.32%;游资资金净流出1334.38万元,占总成交额12.96%;散户资金净流入1881.65万元,占总成交额18.28%。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2.09万户,较6月30日增加818.0户,增幅为4.06%;户均持股数量由4.17万股减少至4.01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60.79万元。
2026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主营收入33.41亿元,同比上升2.13%;归母净利润4.66亿元,同比上升7.49%;扣非净利润4.08亿元,同比下降3.72%。第三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11.56亿元,同比上升2.05%;归母净利润1.74亿元,同比上升14.83%;扣非净利润1.47亿元,同比上升0.79%;负债率26.41%,毛利率44.6%,投资收益1031.72万元,财务费用3699.14万元。
华厦眼科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和《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表决结果均为同意7票。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余额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方案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且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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