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0月27日收盘,大地海洋(301068)报收于21.76元,上涨3.42%,换手率8.01%,成交量8.11万手,成交额1.77亿元。
10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812.54万元,占总成交额10.25%;游资资金净流入1265.01万元,占总成交额7.15%;散户资金净流出3077.55万元,占总成交额17.4%。
大地海洋2026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主营收入12.18亿元,同比上升19.79%;归母净利润4773.99万元,同比上升372.69%;扣非净利润4335.0万元,同比上升197.3%;其中2026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5.95亿元,同比上升72.85%;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644.6万元,同比下降24.03%;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571.43万元,同比下降8.65%;负债率49.84%,财务费用1040.63万元,毛利率14.75%。
营业收入(元)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217,567,603.14,比上年同期增长19.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年初至报告期末为47,739,863.39,比上年同期增长372.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年初至报告期末为43,349,964.77,比上年同期增长197.3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年初至报告期末为53,380,820.17,比上年同期下降53.47%;总资产(元)本报告期末为1,703,416,312.29,比上年度末下降2.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本报告期末为829,515,384.29,比上年度末增长5.27%。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确认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会议逐项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提名吕鹏、郭水忠、强毅、蒋建霞、卓锰刚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汤临佳、应叶萍、余飞涛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新增股份,公司总股本增至142,166,185股,注册资本相应变更。董事会同意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因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新增股份850,443股已于2026年10月19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141,315,742股增至142,166,185股,注册资本相应由141,315,742元变更为142,166,185元。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第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一条,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事宜。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唐伟忠先生提名汤临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提名人声明其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且被提名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过相关服务,无重大业务往来,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年任期限制,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唐伟忠先生提名余飞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相关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措施,且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提名人承诺声明真实、准确、完整。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唐伟忠先生提名应叶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应叶萍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证券监管机构处罚,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经验和能力。
汤临佳作为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属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证券期货相关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
应叶萍作为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她确认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也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她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若不再符合任职条件将主动辞职。
余飞涛作为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本人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处罚或被调查,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提名吕鹏、郭水忠、强毅、蒋建霞、卓锰刚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汤临佳、应叶萍、余飞涛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且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任董事会成员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继续履行职责。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六年十月修订,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职权与议事规则、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与责任、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事项。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2,166,185元,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机制和决策程序均作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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