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0月26日收盘,贝肯能源(002828)报收于10.13元,上涨0.7%,换手率3.68%,成交量7.4万手,成交额7503.56万元。
10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29.02万元,占总成交额4.38%;游资资金净流入453.0万元,占总成交额6.04%;散户资金净流出123.97万元,占总成交额1.65%。
贝肯能源2026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254,319,862.16元,同比下降9.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98,858.51元,同比下降128.30%。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568,287,431.30元,同比下降23.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8,615,471.31元,同比下降543.29%。基本每股收益为-0.64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0.66%。总资产为1,305,626,205.41元,较上年度末下降14.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601,541,357.35元,较上年度末下降12.2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310,618.00元,同比下降218.28%。
贝肯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制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其中,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11月11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为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新兴路218号石油大厦B座18楼会议室。会议将审议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修订《公司章程》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1月6日,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涉及法定代表人产生方式、董事会构成、股东权利、董事选举程序、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等内容。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预计2026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695.22万元,包括应收账款坏账损失499.03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3.41万元、存货跌价损失403.13万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797.43万元,油气资产减值损失减少7.78万元。本次计提减少2026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95.80万元。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杜晨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提名,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被提名人未发现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发现重大失信记录,且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任未超过六年。
黎春作为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持股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处罚或被立案调查,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杜晨光作为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本人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处罚或被立案调查。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黎春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发现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确认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潘涛先生、葛春超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黎春女士、杜晨光先生的提名程序合法合规,均具备董事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未受过相关监管部门处罚,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深交所认可的资格证书,符合独立性要求。
贝肯能源因控制权变更,董事会拟提前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潘涛、葛春超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黎春、杜晨光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深交所认可的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任董事会将继续履职至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明确信息发布的管理要求。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规定其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责任与义务。要求相关人员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禁止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发生较大变化、股份被质押冻结、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形需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须履行审核流程,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发布未披露信息或作出误导性陈述。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六年十月修订,涵盖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对外担保审批权限等内容。章程明确了公司注册资本为20098.76万元,股份总数为20098.76万股,每股面值1元。规定了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修改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同时细化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与议事规则。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保密工作等职责。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不得兼任总裁、财务负责人等职务。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支持,若履职受阻可向监管机构报告。细则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免程序、解聘情形及离任交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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