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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科瑞思(301314)登10月26日交易所龙虎榜

截至2026年10月26日收盘,科瑞思(301314)报收于56.14元,上涨20.01%,涨停,换手率2.65%,成交量7931.0手,成交额4452.63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主力资金净流入2842.54万元,占总成交额63.83%,为当日主导资金力量。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开市起复牌,因审议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标的为深圳市宏钢光电封装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0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842.54万元,占总成交额63.83%;游资资金净流出1406.31万元,占总成交额31.58%;散户资金净流出1436.23万元,占总成交额32.25%。

龙虎榜上榜

科瑞思(301314)因日涨幅达到15%的前5只证券登上龙虎榜,此次为近5个交易日内第1次上榜。

公司公告汇总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拟向李刚等7名交易对方购买深圳市宏钢光电封装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前提,但不影响后者实施;标的资产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本次交易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不构成重组上市,预计构成关联交易;相关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公告

因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交易事项,并按程序召集股东会。

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公司股票自2026年10月13日起停牌,2026年10月23日董事会审议通过预案,于2026年10月26日开市起复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审计、评估、再次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等程序。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停牌前一交易日(2026年10月12日)前十大股东中,王兆春持股21.88%,为第一大股东;前十大流通股股东中,王兆春持股5.47%,位列第一;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行为,不存在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价累计涨跌幅为0.91%,创业板指数下跌9.82%,通信设备(申万)行业指数下跌10.89%;剔除大盘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涨跌幅分别为10.73%和11.80%,均未超过20%,不存在异常波动。

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截至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未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侦查,最近36个月内亦未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公司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纠正、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重大不符、董事高管近三年受行政处罚或近一年被交易所谴责、公司或相关人员被立案调查、控股股东近三年有重大违法行为、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等情形。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标的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等报批事项;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转让情形;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完整性,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严重影响独立性的关联交易。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的说明

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资产定价公允,权属清晰,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持业务协同效应,不影响独立性,不产生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符合创业板定位;本次发行股份价格为34.3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根据初步财务数据,标的公司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均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王兆春,实际控制人均为王兆春、文彩霞、于志江,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本次交易完成后,部分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预计将超过5%,可能成为公司的关联方,构成关联交易。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拟购买李刚等7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深圳市宏钢光电封装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标的公司主营光电子器件封装壳体及芯片热沉的研发生产;发行价格为34.3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最终交易价格将以评估结果为基础协商确定。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公司已采取保密措施,编制重组预案及摘要,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于2026年10月13日起停牌;2026年10月23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及相关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具审核意见;已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交易框架协议;承诺提交的法律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公司制定并执行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签署保密协议,制作交易进程备忘录,并按规定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多次提示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拟购买李刚等7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深圳市宏钢光电封装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标的公司主营光电子器件封装壳体及芯片热沉的研发生产;交易旨在拓展上市公司业务至光电封装领域,增强客户协同效应与综合竞争力;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最终交易价格及方案将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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