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0月23日收盘,明阳智能(601615)报收于8.77元,上涨1.98%,换手率1.97%,成交量44.56万手,成交额3.8亿元。
10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384.65万元,占总成交额6.27%;游资资金净流出1029.63万元,占总成交额2.71%;散户资金净流入3414.28万元,占总成交额8.98%。
明阳智能正在筹划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山德华芯片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曾于2026年1月13日起停牌,后于1月23日复牌。公司已披露交易预案并根据上交所问询函进行修订。截至2026年10月23日,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交易各方仍在就估值定价等核心条款协商,尚未达成一致,交易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公司已多次披露交易进展,并提示存在交易推进不确定等风险。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张传卫为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并聘任其为首席执行官(总经理)。会议还通过了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聘任韩冰、张瑞、王冬冬、张超为业务总裁,张新宇为首席技术官,房猛为首席财务官,易菱娜为副总裁,王成奎为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郑洁珊为证券事务代表,魏会龙为内部审计部负责人。各项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为子公司代为开具保函额度预计的议案,以及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无否决议案。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96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为子公司代开保函额度预计及董事会换届选举等议案。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完成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选举张传卫为董事长,董事会由7名非独立董事和4名独立董事组成。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张传卫为法定代表人、首席执行官,房猛为首席财务官,王成奎为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魏会龙为内审负责人,郑洁珊为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同步确定,各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王成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王成奎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拥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且任职资格已通过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其未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形,同时兼任公司副总裁,分管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选举邹荔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邹荔兵先生将与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董事会成员共11名,其中职工代表董事及兼任高管的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规定。邹荔兵先生现任公司业务副总裁、智能装备研究院院长,直接持有公司19,000股,与主要股东无关联关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和10月23日分别召开董事会及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将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70,023,484股A股股份用途变更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已于2025年12月完成10,000,000股股份的注销。本次注销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债权人可自接到通知起30日内或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债权申报时间为2026年10月24日起45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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