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0月22日收盘,中润光学(688307)报收于35.35元,下跌5.68%,换手率2.45%,成交量3.07万手,成交额1.12亿元。
10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88.0万元,占总成交额4.35%;游资资金净流入1407.11万元,占总成交额12.55%;散户资金净流出919.1万元,占总成交额8.2%。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提名张平华、陆高飞、金凯东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向东、潘煜双、陈伟华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议案已获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会议同时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股东会拟于2026年11月10日召开。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11月10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共选举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3人;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1月5日,登记时间为2026年11月6日;本次会议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事项。
中润光学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董事会会议,提名张平华、陆高飞、金凯东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向东、潘煜双、陈伟华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获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候选人简历显示其具备相应专业背景与任职条件,未持有公司股份(除非独立董事外),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公司将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进行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现任董事会将继续履职至新一届董事会就任;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
陈伟华被提名为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交易所公开谴责;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已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相关证明。
刘向东声明被提名为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他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他承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过财务、法律等服务;他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他已通过资格审查并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潘煜双声明被提名为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经验,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知识,熟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其承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等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交易所公开谴责;其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已通过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已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相关证明。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向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已完成独立董事任前培训;提名人确认其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股东单位或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陈伟华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任职,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经验,已完成独立董事任前培训;提名人确认其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发现其有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兼任的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潘煜双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经验,已完成独立董事任前培训;提名人确认其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股东单位或关联方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监管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满六年,具备会计专业教授职称,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平华、陆高飞、金凯东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向东、潘煜双、陈伟华具备独立性要求,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监管机构立案调查,教育背景与工作经历符合独立董事职责要求;提名委员会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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