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0月21日收盘,爱旭股份(600732)报收于11.83元,上涨1.46%,换手率1.27%,成交量26.76万手,成交额3.17亿元。
10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63.64万元,占总成交额0.83%;游资资金净流入1307.63万元,占总成交额4.12%;散户资金净流出1571.26万元,占总成交额4.96%。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5,289,350,122.82元,同比增长67.89%;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营业收入为14,471,999,482.19元,同比增长24.79%。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566,582.85元;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9,080,946.30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946,974,799.48元,同比增长10.45%。本报告期末总资产为38,412,452,552.77元,较上年度末增长9.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520,581,496.71元,较上年度末下降12.02%。
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与关联方签署设备采购合同、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天津基地电池产能升级改造等议案;天津基地将投资11.50亿元升级现有PERC电池产能至6GW ABC电池产能。
滁州爱旭拟与关联方苏州普伊特签署《设备采购合同》,采购光伏电池片湿法生产设备22台,合同总金额为5,087.00万元(含税);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获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陈刚回避表决;苏州普伊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刚控制的企业;定价参照前次采购价格,公允合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为浙江爱旭、珠海富山爱旭、天津爱旭、滁州爱旭、山东爱旭及Aiko Energy Netherlands B.V.等子公司提供合计22.00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用途包括综合授信、融资租赁、保理及销售履约;均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担保额度362.00亿元范围内;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64.2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4.26%,无逾期担保。
公司计划将天津基地现有PERC电池产能升级改造为6GW ABC电池产能,项目总投资11.50亿元,主要用于设备投资;拟使用原有厂房,在改造利旧设备基础上新增符合ABC工艺要求的设备;建设周期为2026年四季度启动、2027年三季度陆续投产;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融资及产业生态合作;项目尚需办理备案、环评、能评等手续,存在实施不确定性。
范守猛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证券事务代表郭静女士将继续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156.14亿元,完成考核目标的93.31%,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90%;69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均达标,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15,725股;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28,500股限制性股票;因1名激励对象放弃行权,拟注销其股票期权27,000份。
滁州爱旭拟与苏州普伊特签署《设备采购合同》,采购光伏电池片湿法生产设备22台,合同总金额为5,087.00万元(含税);苏州普伊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刚控制的企业,构成关联方;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陈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亦发表同意意见;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拟回购注销因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8,500股限制性股票,注册资本将减少28,500元;债权人可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债权申报时间为2026年10月22日至12月5日。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69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15,7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公司层面2025年营业收入完成率为93.31%,对应解除限售比例为90%;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B及以上;后续将办理相关解除限售手续并披露上市流通安排。
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8,500股,回购价格为5.68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因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行权,拟注销其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7,000份;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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