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0月20日收盘,世名科技(300522)报收于13.41元,上涨0.83%,换手率8.17%,成交量21.53万手,成交额2.87亿元。
10月2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16.21万元,占总成交额0.75%;游资资金净流出1507.31万元,占总成交额5.24%;散户资金净流入1723.52万元,占总成交额6.0%。
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已会同中介机构完成逐项回复,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补充更新;后续根据深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对部分回复内容进行补充与修订,相关文件已于2026年8月20日和10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本次发行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最终能否实施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31,000万元,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江苏锋晖;公告说明了发行前后股权结构变化、控制权稳定性、认购资金来源、股份质押风险、募投项目可行性及风险披露等内容,并对监管问询进行了回复。
西南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出具发行保荐书;保荐代表人为江亮君和楼航冲,项目协办人为易德超;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江苏锋晖,实际控制人为陆勇;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5000吨LCD显示光刻胶专用纳米颜料分散液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内核意见为同意推荐。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31,000万元,用于年产5000吨LCD显示光刻胶专用纳米颜料分散液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江苏锋晖;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33,226,152股;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进行量化分析,并说明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会计师核查认为相关说明与审计过程中了解的信息一致。
锦天城律所就本次发行事项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修订稿),重点核查回复深交所审核问询函中问题1和问题2;内容涵盖发行对象江苏锋晖的认购资金来源、控制权稳定性、股份锁定安排、股票质押情况及募投项目审批备案进展;确认发行前后控制权稳定;江苏锋晖已取得部分银行授信意向;募投项目已取得立项、环评、安评等必要审批;安全生产许可证将在项目竣工后申请办理;预计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江苏锋晖定向发行不超过33,226,152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1亿元;募集资金用于年产5000吨LCD显示光刻胶专用纳米颜料分散液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所认购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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