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ST荣科(300290)10月15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董秘您好,公司年审询证函,抚顺银行回函确认不存在案涉担保,后续又出现该担保诉讼,直接造成股价下跌,中小投资者蒙受损失。请问中小投资者该向哪方主张赔偿?有无协助投资者维权的相关安排?
ST荣科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已经向法院提交全套询证函回函,证明银行明知担保没有上市公司公开披露,属于非善意债权人,将申请法院认定担保对上市公司不发生效力,免除全部担保及赔偿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 22 条,金融机构明知、故意隐瞒重要事实,导致信息披露文件虚假记载,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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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思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