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0月15日收盘,新能股份(000595)报收于5.11元,下跌2.11%,换手率1.19%,成交量13.54万手,成交额6998.73万元。
10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86.88万元,占总成交额1.24%;游资资金净流出581.86万元,占总成交额8.31%;散户资金净流入494.98万元,占总成交额7.07%。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10月13日召开,审议通过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审议通过公司对外捐赠、修订《资产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合规管理办法》等议案;决定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0月26日,会议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10月30日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5:00,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0月26日;会议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即可通过;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13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利安达成立于2013年,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近三年无相关民事诉讼民事责任承担情况;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备专业资质且近三年无受处罚记录;审计费用合计82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54万元,内控审计28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捐赠人民币44,000元,用于支持“国企助学筑梦铸人”捐资助学活动;本次捐赠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捐赠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控,规范子公司治理与经营运作;制度明确公司通过股东权利对子公司重大事项实施统一管理,子公司须严格执行公司决策,确保战略协同;子公司在财务、投资、担保、信息披露等方面需履行报备和审批程序,重大事项须及时报送公司证券事务部;公司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审计,关键岗位人员离任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子公司须按规定频率报送财务数据及重大事项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组织会议、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保密等工作;任职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相应职业资格;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必要条件;董事会秘书在履职受阻或发现公司存在违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该细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合规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合规管理,健全合规管理体系,防范合规风险;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托管公司;明确合规管理组织架构,包括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合规委员会、首席合规官及法务合规部等职责;涵盖合规管理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建立合规审查、风险识别、合规报告、举报制度及责任追究机制,并将合规管理纳入考核评价体系。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资产管理制度,旨在加强资产管理,保障资产安全完整;制度涵盖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明确资产购置、验收、登记、日常管理、租赁、抵押质押、处置、盘点清查及减值测试等内容;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托管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实物管理,财务中心负责价值核算与账实核对;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标准为办公设备2000元以上、其他资产10000元以上;资产租赁、处置、盘点等均需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管理办法,明确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托管公司经营管理有关人员在经营投资中因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办法涵盖责任追究范围、资产损失认定标准、责任划分、处理方式及工作程序等内容;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分级追责原则,强化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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