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0月14日收盘,中科环保(301175)报收于5.47元,下跌4.04%,换手率5.05%,成交量31.41万手,成交额1.74亿元。
10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823.96万元,占总成交额16.22%;游资资金净流入1455.27万元,占总成交额8.36%;散户资金净流入1368.69万元,占总成交额7.86%。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等多项议案。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为10亿元,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初始转股价格为5.65元/股,债券评级为AA+,不提供担保。发行对象为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为2026年10月16日。同时审议通过可转债上市、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设立等相关事项。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条件。本次发行已取得董事会、股东会及国资监管单位批准,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由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保荐人。募集资金将用于多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优先向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15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配售,余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发行人与保荐人将于2026年10月15日14:00-16:00举行网上路演。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100,000.00万元,每张面值100元,共计10,000,000张,按面值发行。债券简称为“中科转债”,代码为“123289”。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为2026年10月16日,优先配售比例约为99.9995%。本次发行由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余额包销,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不提供担保,转股期自2027年4月22日起至2032年10月15日止。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用于常宁市、江油市、石家庄、藤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主体及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未提供担保。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用于常宁市、绵阳市、石家庄、藤县等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发行期限为6年,采用固定利率,初始转股价格为5.65元/股,信用评级为AA+,不提供担保。公司已制定未来五年股东回报规划,承诺2024-2028年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净利润的60%。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6年,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初始转股价格为5.65元/股。债券简称“中科转债”,转股期自2027年4月22日至2032年10月15日。本次发行采取向原股东优先配售,余额部分通过深交所系统网上发行,由国泰海通证券余额包销。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0月15日,申购日为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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