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0月13日收盘,皖维高新(600063)报收于5.33元,下跌1.3%,换手率1.4%,成交量28.93万手,成交额1.54亿元。
10月1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10.98万元,占总成交额5.28%;游资资金净流入780.83万元,占总成交额5.08%;散户资金净流入30.15万元,占总成交额0.2%。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就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15%,反对占0.7063%,弃权占0.0522%。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12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总经理向学毅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68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518%。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547,273,375股,占99.2415%;反对3,894,900股,占0.7063%;弃权287,800股,占0.052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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