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0月13日收盘,惠科股份(001399)报收于18.95元,下跌1.4%,换手率5.77%,成交量24.83万手,成交额4.63亿元。
10月1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23.47万元,占总成交额1.99%;游资资金净流出819.94万元,占总成交额1.77%;散户资金净流入1743.4万元,占总成交额3.76%。
惠科股份于2026年10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制定〈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各项议案均获全票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10月13日披露于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惠科股份拟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长沙惠科光电提供不超过25亿元借款,用于实施“长沙新型OLED研发升级项目”;借款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资金专款专用;董事会已审议通过,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募集资金已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对该事项无异议。
惠科股份于2026年10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杨程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杨程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主要股东及高管无关联关系,未受过处罚,符合任职条件。
惠科股份于2026年10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长沙惠科光电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5亿元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长沙新型OLED研发升级项目”;借款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存储;本次借款不影响募集资金用途,不涉及变更实施主体。
惠科股份制定《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子公司在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信用类债券发行及存续期内的信息披露责任;要求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资金管理处为日常管理部门;制度涵盖发行文件、定期报告(年度、半年度、季度)、临时报告的披露标准,重大事项须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同时规定信息传递、审核、披露流程及档案管理、责任追究机制。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