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0月12日收盘,长盛轴承(300718)报收于47.17元,下跌4.2%,换手率2.0%,成交量3.93万手,成交额1.88亿元。
10月1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038.12万元,占总成交额10.87%;游资资金净流出237.72万元,占总成交额1.27%;散户资金净流入2275.84万元,占总成交额12.14%。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0月12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4,000万元,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可循环使用;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进行决策。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期权等;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以套期保值、规避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该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因海外业务发展,涉及美元、欧元等外币收付款及外币资产负债,存在汇率波动风险;为防范和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期权等;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4000万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交易以实际经营为基础,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制度明确业务以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禁止投机行为,规定交易须基于实际经营需求,与风险敞口相匹配;明确审批权限,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大会的情形包括交易金额占净资产或净利润一定比例以上;财务部门为经办部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制度涵盖操作流程、信息隔离、风险报告、信息披露及档案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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