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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合康新能新发布《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截至2026年10月9日收盘,合康新能(300048)报收于4.81元,上涨0.63%,换手率0.69%,成交量7.74万手,成交额3677.74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10月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3.38万元,占总成交额2.81%。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增加2026年度担保额度10亿元,合计总额度不超过50亿元,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公告汇总: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获深交所审核问询,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5,158.16万元,由间接控股股东美的集团全额认购,尚待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 公司公告汇总:吴旭青先生被聘任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并被补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议案将提交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公告汇总: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10月26日召开,股权登记日为10月19日,审议董事补选及担保额度增加两项议案。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0月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3.38万元,占总成交额2.81%;游资资金净流入51.01万元,占总成交额1.39%;散户资金净流入52.37万元,占总成交额1.42%。

公司公告汇总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吴旭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补选吴旭青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拟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同意增加2026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的担保额度;决定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上述事项中涉及董事补选及担保额度增加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3号公司会议室。会议将审议《关于补选吴旭青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增加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后者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0月19日,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落实,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因公司已披露《2026年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等内容已同步更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最终能否获批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5,158.16万元,由间接控股股东美的集团全额认购。本次发行已明确认购金额下限,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或结构化安排。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企业存在部分关联交易,但已制定解决措施,不会新增重大不利同业竞争及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各募投项目已取得相关备案及环评手续,实施具备可行性。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补选董事的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收到王文亮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吴旭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并补选其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该补选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吴旭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具备相关任职资格。

关于增加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拟在原有40亿元担保额度基础上,增加为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合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50亿元。本次新增担保额度用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合肥美的合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美的合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净资产50%。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确认公司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条件。补充核查期间,公司新增8家境内控股子公司及1家境外全资子公司,控股股东为美的暖通,实际控制人为何享健。公司主营业务为绿色能源解决方案、高压变频器及户用储能业务,关联交易已履行相应决策程序,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二)。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5,158.16万元,由间接控股股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额认购。文件对认购金额下限、资金来源、股份锁定安排、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情况等进行了说明,并确认相关措施符合监管规定。募投项目包括高压变频器、光伏逆变器、户用储能系统、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中信证券作为保荐人,推荐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对象为美的集团,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5,158.16万元,用于高压变频器、光伏并网逆变器、户用储能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分布式光伏标杆电站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288,234,136股。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中信证券作为保荐人,对合康新能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出具发行保荐书。本次发行对象为间接控股股东美的集团,募集资金将用于高压变频器、光伏逆变器、户用储能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均已取得备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行条件。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同意推荐本次发行。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合康新能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5,158.16万元,发行对象为美的集团,由其以现金全额认购。募集资金将用于高压变频器、光伏并网逆变器、户用储能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分布式光伏标杆电站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已获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尚需深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发行完成后,美的集团持股比例将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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