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0月9日收盘,鑫磊股份(301317)报收于42.1元,上涨1.62%,换手率5.75%,成交量3.0万手,成交额1.21亿元。
10月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619.04万元,占总成交额13.35%;游资资金净流出184.55万元,占总成交额1.52%;散户资金净流出1434.49万元,占总成交额11.83%。
鑫磊股份于2026年10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提名钟仁志、钟佳妤、袁军、金丹君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余劲国、阳辉、曹亮亮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鑫磊股份将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0月20日;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共选举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
董事会提名余劲国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提名人确认其符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包括无不得担任董事情形、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或持股、未提供中介服务、兼任独董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连任未超六年等;提名人承诺声明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余劲国、阳辉、曹亮亮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其均未发现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监管处罚或纪律处分,不存在被立案调查或失信情况;均具备专业知识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主要股东及其他董监高无关联关系,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符合相关规定;提名委员会同意将该提名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曹亮亮声明其与鑫磊股份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未在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过去十二个月内无相关利益关联;承诺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若不再符合任职资格将主动辞职。
阳辉声明其与鑫磊股份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未在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十二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违反公务员法、党纪及监管规定,未受过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公开谴责,具备履职所需经验与能力;承诺勤勉尽责、持续满足任职条件。
余劲国声明其与鑫磊股份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未在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自然人股东,亦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承诺勤勉尽责、遵守监管规定、确保独立判断,若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辞职。
董事会提名曹亮亮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证券监管机构处罚,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无利益冲突,兼任独董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董事会提名阳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提名人声明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无利益冲突,且未发现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提名人承诺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将督促被提名人持续保持独立性。
鑫磊股份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拟进行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提名钟仁志、钟佳妤、袁军、金丹君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余劲国、曹亮亮、阳辉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任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继续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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