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9月30日收盘,联泰环保(603797)报收于4.82元,下跌10.07%,跌停,换手率5.66%,成交量32.61万手,成交额1.6亿元。
9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204.54万元,占总成交额7.53%;游资资金净流入1203.59万元,占总成交额7.53%;散户资金净流入0.95万元。
联泰环保(603797)因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达到7%的前五只证券,于2026年9月30日登上沪深交易所龙虎榜;此次为近5个交易日内第1次上榜。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向上实晢杰出售汕头联泰水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湖南联泰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相关议案;交易方式为非公开协议转让,总价合计161,100万元,最终价格以经国资备案的评估值为准;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不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认为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关主体不存在内幕交易情形;后续将根据审计、评估进展召开股东会审议。
因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提请召开股东会;将持续推进审计、评估等准备工作,并在完成后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通知,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标的为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用地等报批事项;为重大资产出售,不适用购买资产相关条款;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升持续经营能力,不影响独立性,不新增同业竞争及非必要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标的公司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预计超过上市公司相应指标的50%,且交易不涉及股权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公司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编制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并于2026年9月29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已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各专业委员会审议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阶段法定程序完备,提交的法律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已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及备考审阅机构,深圳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资产评估机构;除前述机构外,未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
2026年9月29日公司披露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价累计上涨9.24%,剔除上证综指和污水处理指数影响后涨幅分别为12.50%和11.16%,均未超过20.00%,不存在异常波动。
拟向上实晢杰出售湖南联泰100%股权和汕头联泰100%股权,交易对价合计161,100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标的公司为湖南地区3家项目公司、汕头地区8家项目公司及1家机电子公司;交易后上市公司仍持有部分子公司股权;有助于化解流动性风险、优化资产结构、降低应收账款规模;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相关数据将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
公司已制定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控制知悉范围,及时编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和交易进程备忘录,并督导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与交易对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了信息保密事项;截至目前未发现信息泄露或内幕交易情形。
拟向上实晢杰出售湖南联泰100%股权和汕头联泰100%股权,交易对价合计16.11亿元,以现金方式支付;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组上市;交易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显著降低,有助于缓解流动性风险;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最终数据将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以及交易对方等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首次召开董事会之日前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其他需纳入本次交易相关指标累计计算范围的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形。
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定价公允,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风险、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涉及发行股份,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公司治理结构和独立性不受影响。
本次交易已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9月30日披露相关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及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存在审批不确定性;若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侦查,交易可能被暂停或终止;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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