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9月30日收盘,怡达股份(300721)报收于19.93元,下跌3.72%,换手率4.65%,成交量6.43万手,成交额1.3亿元。
9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535.66万元,占总成交额11.83%;游资资金净流出810.16万元,占总成交额6.24%;散户资金净流入2345.82万元,占总成交额18.08%。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事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3,640.06万元,拟用于年产20万吨环氧丙(乙)烷衍生产品项目及珠海年产2.5万吨提纯、混配、灌装技改项目;会议同时审议通过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10月16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为江苏省江阴市西石桥球庄村1号公司贵宾会议室;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0月9日;会议将审议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终止2024年度简易程序发行股票事项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相关事宜等11项提案;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监管规定,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无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公司明确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年以现金分红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董事会将根据发展阶段、盈利水平、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在满足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且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本规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因违反上市公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公司承诺在本次发行中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亦未向发行对象(包括其关联方)作出保底收益或变相保底收益承诺。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不超过63,640.06万元,用于高端醇醚、醇醚酯及湿电子化学品项目;公告分析了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并提出填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管承诺切实履行相关措施。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3,640.06万元,用于年产20万吨环氧丙(乙)烷衍生产品项目及珠海怡达年产2.5万吨电子化学品提纯、混配、灌装技改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泰兴怡达和珠海怡达,建设周期分别为24个月和12个月;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提升公司供应能力、推动产品向半导体级应用延伸、完善产业链布局;项目已取得备案,环评等手续正在办理中。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确认: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因财务造假、资金占用或公司治理问题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年未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条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本次发行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告提示本次披露不代表审批部门对发行事项的实质性判断或批准。
发行数量不超过49,454,021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3,640.06万元,用于年产20万吨环氧丙(乙)烷衍生产品项目及珠海年产2.5万吨提纯、混配、灌装技改项目;募集资金将提升公司电子级醇醚及醇醚酯产品产能,优化产能布局,增强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定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3,640.06万元,用于年产20万吨环氧丙(乙)烷衍生产品项目及珠海年产2.5万吨电子级产品提纯、混配、灌装技改项目;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项目实施主体为泰兴怡达和珠海怡达;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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