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每日必读 - 正文

股市必读:皖天然气新发布《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截至2026年9月24日收盘,皖天然气(603689)报收于7.58元,下跌0.13%,换手率0.4%,成交量2.08万手,成交额1575.1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9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0.71万元,占总成交额3.22%;散户资金净流入100.07万元,占总成交额6.35%。
  • 公司公告汇总: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9月23日召开,全票通过选举范大明为董事长、聘任李天圣为新任董事会秘书等系列议案。
  • 公司公告汇总: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多项重要议案。
  • 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秘书陶青福因落实监管规则辞任,辞任后继续担任董事、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及首席合规官;李天圣获聘为新任董事会秘书,已通过上交所董秘资格考试。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9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0.71万元,占总成交额3.22%;游资资金净流出49.35万元,占总成交额3.13%;散户资金净流入100.07万元,占总成交额6.35%。

公司公告汇总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范大明为公司董事长;补选范大明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王栋晗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聘任李天圣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各项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皖天然气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续签金融服务协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修订公司章程、修订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办法、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等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续签《金融服务协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修订《公司章程》、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等议案;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所有议案均获通过;选举范大明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王栋晗为独立董事;律师见证确认会议召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关于董事会秘书离任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9月23日收到陶青福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的报告,其因落实《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要求辞任,辞任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李天圣为新任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李天圣具备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不存在不得任职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保密工作等;规定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范围及履职保障;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务;细则同时载明法律责任及解聘、辞职程序。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规定披露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文件需在上交所网站及符合条件媒体发布;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制度涵盖重大事件披露标准、暂缓或豁免披露条件、内幕信息管理及违规责任等内容。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登记与报备程序、保密责任及违规追责机制;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具体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控股公司及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且未公开的重大信息;知情人在依法披露前须履行保密义务,禁止内幕交易;公司须在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送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依据《证券法》《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拟披露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且符合规定情形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涉及国家秘密的依法豁免;涉及商业秘密的,在未公开、未泄露且符合规定情形时可暂缓或豁免;公司应审慎确定相关事项,做好内部登记管理,并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签字确认;相关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皖天然气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