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每日必读 - 正文

股市必读:瑞达期货新发布《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截至2026年9月24日收盘,瑞达期货(002961)报收于13.56元,下跌1.24%,换手率1.85%,成交量13.06万手,成交额1.77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9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34.95万元,占总成交额3.58%。
  • 公司公告汇总:瑞达期货将于2026年10月12日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增选独立董事、修订H股上市后章程及多项治理制度等议案。
  • 公司公告汇总:控股股东瑞达控股当日办理解除质押2,1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98%,解除后所持股份无质押、冻结或拍卖情形。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9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34.95万元,占总成交额3.58%;游资资金净流入128.46万元,占总成交额0.73%;散户资金净流入506.49万元,占总成交额2.86%。

公司公告汇总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瑞达期货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增选独立董事、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聘任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确定董事角色、投保责任保险、修订H股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制定及修订内部治理制度、同意在香港注册为非香港公司、申请电子呈交系统及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等事项;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瑞达期货将于2026年10月12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5:30,网络投票时间为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29日;审议事项包括增选独立董事、确定董事角色、投保董事及高管责任保险、修订H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制定及修订内部治理制度等;部分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将单独计票。

董事会及员工多元化政策(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瑞达期货制定《董事会及员工多元化政策(草案)》,旨在提升董事会及员工队伍在性别、年龄、文化背景、专业经验等方面的多样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评估候选人资格并提出任命建议;政策执行情况将定期检讨,并在年度ESG报告及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自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关于修订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制定及修订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瑞达期货拟修订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并制定及修订相关内部治理制度;修订内容涵盖增加境内外上市规则依据、H股股份存管与转让安排、股东及董事权利义务调整、信息披露与公司治理要求等;相关草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H股发行并上市完成之日起生效;修订后文件已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卢华威)

卢华威作为瑞达期货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其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亦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未违反公务员法、党纪规定及监管机构限制性规定;承诺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并在不符合任职条件时主动辞职。

关于增选独立董事、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及组成人员的公告

瑞达期货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增选卢华威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及组成人员;卢华威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及深交所审核无异议;调整后审计委员会由卢华威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亦有变更;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新增ESG相关职责;调整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卢华威)

瑞达期货董事会提名卢华威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证券监管机构处罚或禁入措施,且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提名人承诺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瑞达期货制定《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明确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合规经营、总体风险管理及内控制度建设;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职责包括制定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政策、审查监督风险识别与评估体系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对业务授权、运营、投资、财务等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自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瑞达期货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明确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职责包括监督公司财务、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核财务报告等;相关事项需经其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自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瑞达期货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明确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且应包含至少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职责包括协助编制董事会技能表、搜寻合格人选、提出聘任建议、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等;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自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施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瑞达期货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草案)》,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关方持有、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制定,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情形;主要内容包括申报管理、转让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及责任处罚;明确特定期间不得转让股份,限制年度转让比例,禁止短线交易和融券卖出,并要求及时申报及披露股份变动情况;违反规定者将依法依规处理。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瑞达期货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规范关联交易管理,确保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原则;明确关联人范围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及香港上市规则下的关连人士;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类型、回避措施、审议与披露程序、定价原则及检查与责任追究机制;关联交易须签订书面协议,关联董事和股东审议时应回避表决;重大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明确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披露要求及价格确定原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瑞达期货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明确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离职赔偿安排等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自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瑞达期货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规范公司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明确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提名、选举、聘任与更换程序;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且不少于三人,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原则上不得在超过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独立董事每年须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亦需年度评估;制度规定其职责包括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发表独立意见,并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公司应保障其知情权、履职条件及津贴。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瑞达期货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制度适用于公司在深交所和香港联交所上市后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明确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内容和标准,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重大事项;规定管理流程、责任分工、财务内控机制、投资者沟通管理及保密措施;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须同步遵守两地证券监管机构规定。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瑞达期货制定《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明确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决策、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并对ESG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审阅ESG报告。

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瑞达期货《公司章程(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香港上市规则》等制定;明确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和董事会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与高管职责、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股份回购与转让、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内容;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瑞达期货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明确董事会组成、职权、会议召集与主持、通知、召开程序、表决机制及会议记录等内容;董事会由七至九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设董事长一名;行使经营决策、投资方案审批、高管任免、信息披露管理等职权,并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风险管理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回避表决。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瑞达期货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明确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规定召集、提案、通知、会议登记、召开、表决与决议、会议记录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可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事项分为普通决议(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聘请律师对股东会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瑞达期货于2026年9月24日接到控股股东福建省瑞达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函告,瑞达控股已将其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100万股公司股份全部办理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2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8%;解除质押后,瑞达控股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拍卖的情形;相关数据已根据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完成后转增股本情况进行调整。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瑞达期货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