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9月24日收盘,永安林业(000663)报收于6.08元,上涨2.7%,换手率4.01%,成交量12.29万手,成交额7389.33万元。
9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723.8万元,占总成交额9.8%;游资资金净流入481.91万元,占总成交额6.52%;散户资金净流出1205.71万元,占总成交额16.32%。
永安林业因重大资产重组标的森源家具未达业绩承诺,依据仲裁裁决,由兴业证券和李虹昇分别代为履行原南安雄创和李建强的股份补偿义务。公司以总价2元回购并注销兴业证券持有的184,164股及李虹昇持有的102,313股限售股,合计286,477股。本次回购注销已于2026年9月23日完成,公司总股本由336,683,929股减少至336,397,452股。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履行债权人通知程序。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苏加旭、陈松柏、陈振宗、吴景贤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连带赔偿责任,向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四被告共同赔偿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产生的赔偿款、罚款及诉讼费用合计3,276.45万元。本案已由法院受理,尚处于受理阶段,未开庭审理。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永安林业因森源家具未完成业绩承诺,依据深圳国际仲裁院裁决,由兴业证券和李虹昇代为履行补偿义务。兴业证券以其持有的184,164股、李虹昇以其持有的102,313股向公司进行补偿,公司以2元总价回购并注销。该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债权人通知程序,无债权人提出清偿或担保要求。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对本次回购注销无异议。
永安林业因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涉及业绩承诺补偿事项,根据深圳国际仲裁院(2020)深国仲裁5099号裁决书,李建强应补偿102,313股,南安雄创应补偿184,164股。上述股份已通过司法拍卖及司法划转至李虹昇和兴业证券名下。永安林业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李建强、南安雄创对应补偿股份合计286,477股,由公司以2元总价回购注销,其中向兴业证券支付1元,向李虹昇支付1元。现持股人同意履行原股东补偿义务,相关安排符合监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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