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9月24日收盘,江钨装备(600397)报收于17.7元,下跌0.23%,换手率8.64%,成交量85.53万手,成交额15.42亿元。
9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417.27万元,占总成交额4.16%;游资资金净流出813.9万元,占总成交额0.53%;散户资金净流出5603.37万元,占总成交额3.63%。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发行预案(修订稿)、募集资金收购标的审计报告、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发行预案(修订稿)、募集资金收购标的审计报告、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议案。关联董事对部分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均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且根据股东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本次修订主要因公司已披露2026年半年度报告,且标的公司已完成加期审计,为反映最新财务状况而进行。修订内容包括更新本次发行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等。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就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披露了该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填补措施。公告基于不同盈利假设测算显示,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为降低风险,公司提出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等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的履行作出承诺。
江钨装备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89,779.23万元,用于收购江硬公司100%股权、华茂公司100%股权和九冶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以经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确定,最终交易总价为189,779.23万元。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涵盖硬质合金、钨材料及钽铌制品的研发生产。本次发行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交易对方为江钨发展,已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及业绩补偿协议。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未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委托理财的行为规范。制度规定委托理财需以自有闲置资金或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优先选择资质良好、信用优良的金融机构合作,理财产品应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审批权限方面,根据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由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涉及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审计风控部和独立董事有权对理财情况进行监督审查。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发行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告提示本次披露不代表审批机关对发行事项的实质性判断或批准,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9,779.23万元,用于收购江硬公司、华茂公司及九冶公司各100%股权。发行对象包括控股股东江钨控股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但不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超过296,987,964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9,779.23万元,用于收购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司100%股权、赣州华茂钨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及九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发行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将用于支付收购对价。发行对象包括控股股东江钨控股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每股净资产。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