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长春高新(000661)09月21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董秘您好,当前公司股价已经跌到十年前水平,中小股东损失严重。近两三年公司多次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其中一次回购还使用了金融机构专项贷款资金。在股价持续低迷、业绩承压的背景下,举债回购用于内部激励,广大中小股东难以认同。请问管理层如何评估该方案的合理性?为何不考虑将回购股份注销,增厚每股权益,维护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长春高新董秘:您好,股份注销和股权激励是两种不同的资本工具,注销可以一次性增厚每股权益,但缺少对核心人员的长期激励;在当前经营环境下,留住、激励骨干团队、维持业务持续发展,是维护股东长期价值的基础。公司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核心目的是绑定核心员工利益,保障长期经营稳定,并非不重视中小股东权益。股权激励对应的业绩考核指标,将和公司经营成果挂钩,核心团队只有完成目标才能行权,以此驱动业绩改善,最终回馈全体股东。其中部分使用专项贷款实施回购,是在综合评估现金流、国家相关金融支持政策及融资成本后作出的审慎决策。公司会持续评估资本运作方案,兼顾短期股价表现与公司长远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利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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