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9月11日收盘,兴图新科(688081)报收于25.19元,下跌4.8%,换手率2.36%,成交量2.43万手,成交额6108.26万元。
9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69.53万元,占总成交额4.41%;游资资金净流入67.87万元,占总成交额1.11%;散户资金净流出337.4万元,占总成交额5.52%。
公司表示长期专注网络、智能系统、指挥平台技术创新,凭借体系化构建、视频高压缩、超低延时编解码、人工智能等核心技术突破,已形成覆盖8大类技术体系的自主技术积累,技术能力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并依托完备的国防准入资质与参与行业标准制定的经验,构筑起技术壁垒与良好口碑。
公司强调将持续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市值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若有回购或股权激励计划,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6年半年度业绩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确认: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程家明、陈爱民、徐磊未发现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情形,未受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处分;独立董事候选人董震、李玥、全怡具备专业能力与独立性,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或立案调查,符合任职资格。提名委员会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9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程家明、陈爱民、徐磊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全怡、李玥、董震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通知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审议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累积投票议案,共选举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3人;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21日,A股股东可参会;会议登记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现场会议地点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董事会提名李玥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任职,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提名人确认其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发现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董事会提名全怡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任职,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经验,具有会计学专业教授职称和会计学博士学位,并在会计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历;提名人确认其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发现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提名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全怡声明被提名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经验,具备会计学专业教授职称和会计学博士学位;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承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及任职资格的情形,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不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董事会提名董震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任职,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提名人确认其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发现有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于2026年9月1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名单: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程家明、陈爱民、徐磊;独立董事候选人董震、李玥、全怡(其中全怡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将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姚小华将与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现任董事会成员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继续履职。
2026年9月1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姚小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姚小华将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姚小华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符合任职条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董震声明被提名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已通过资格审查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
李玥声明被提名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确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取得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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