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吉林化纤:公司已根据客户验证情况,对外销售复材产品

证券之星消息,吉林化纤(000420)09月09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曲总您好,看公司26年半年报,向国兴复材销售了4.16亿原材料,请问公司自己不生产复材吗?几乎绝大部分碳丝都卖给国兴复材了?为什么高利润的复材全给关联公司了,而自己募集资金的复材线几乎不生产?
吉林化纤董秘:答:感谢您的关注,公司已根据客户验证情况,对外销售复材产品。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阶段性对外销售碳丝产品。

投资者:依据公司公告,控股股东化纤集团曾承诺不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且承诺在国兴碳纤维注入前,国兴不得涉足碳纤维复合材料及小丝束领域,否则需将收益归还上市公司。现观察到集团旗下“希飞”品牌在电商公开售卖复材制品,并标注“国有上市集团旗下品牌”。请问:集团利用上市公司名义发展终端复材业务,是否同时构成了对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
吉林化纤董秘:感谢您的关注,请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为准。公司从碳纤维复材—风电叶片拉挤板业务。“希飞”品牌为运动类碳纤维终端产品,且该类产品均由国兴复材生产。国兴复材为公司托管企业。不构成实质同业竞争。

投资者:请问董秘:集团自有"希飞"品牌的羽球雪板、自行车等体育用品,其小丝束碳丝来源是国兴复材市场化采购,还是由集团内国兴碳纤维等主体供应?若属内部供应,是否构成关联交易?2026年上半年采购金额及定价机制如何保障公允性?请予说明。
吉林化纤董秘:感谢您的关注,据了解,集团“希飞”品牌产品的碳丝来源为市场化采购,包括含公司销售的碳丝产品,公司涉及关联交易均履行相应的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或成本加成方式确认,具备公允性。

投资者:曲总您好,吉林化纤集团下属子公司的3K小丝束产品已经大量销售,是否与股份公司构成同业竞争?
吉林化纤董秘:感谢您的关注,上市公司与集团公司在产品规格、应用领域、客户群体上存在明确区分,不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

投资者:曲总您好,请问股份公司现在销售的碳纤维产品,有无T700和T800产品?占比有多少?产能有多少谢谢!
吉林化纤董秘:感谢您的关注,公司根据战略需求,阶段性对外销售碳丝产品。公司碳纤维产品稳定在T400以上。

投资者:曲总您好,集团公众号多次发表国兴碳纤维3K小丝束量产销售的文章的文章。之前询问您说"集团公司从全集团碳纤维产业链情况进行发言",请问“全集团”不就是“集团的全部子公司”的意思吗?集团的全部子公司即使不是国兴碳纤维公司,难道就不与股份公司的小丝束产品构成同业竞争了吗?
吉林化纤董秘:感谢您的关注,化纤集团旗下公司存在研发用的小丝束生产线,主要用于产品工艺验证、工艺技术研发。因此,与公司不构成实质同业竞争。

本文数据来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吉林化纤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