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桂林三金(002275)09月09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公司相关土地已于2024年达到交付条件并完成收储事宜,目前相关土地尚未交付竞得人,市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尚未到位。请问土地收储合同中是否存在需交付竞得人条款?既然在协商中为什么要减记?对应影响那一年的收入净利润,是否回溯当面利润。是否对当面激励考核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桂林三金回复:您好,关于土地收储事项公司已于2023年进行了详细披露,请查阅公司2023年12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相关土地在2024年达到约定的交付条件,详情请查看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关于收储事项的相关描述,谢谢。
本文数据来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责任编辑:陈思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