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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长源东谷新发布《长源东谷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截至2026年9月8日收盘,长源东谷(603950)报收于61.95元,下跌3.76%,换手率4.02%,成交量13.02万手,成交额8.0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9月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931.03万元,占总成交额6.16%。
  • 公司公告汇总:长源东谷拟以501,000.00万元发行股份购买襄阳康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00,000万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尚需股东大会审议、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9月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931.03万元,占总成交额6.16%;游资资金净流入184.98万元,占总成交额0.23%;散户资金净流出5116.0万元,占总成交额6.4%。

公司公告汇总

长源东谷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多项议案,同意公司向湖北芯源动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襄阳康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独立董事认为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有利于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和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审议通过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湖北芯源动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襄阳康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审议通过交易方案、关联交易、审计评估、股份锁定、业绩承诺补偿等议案;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将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共20项;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17日,登记时间截至2026年9月22日;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与预案差异情况对比表

公司于2026年4月7日披露交易预案,2026年9月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重组报告书(草案)》;对比显示更新了交易方案、财务数据、风险提示等内容,新增交易对方财务信息、标的公司历史沿革、评估作价、合规性分析、管理层讨论、中介机构意见等章节,并补充相关承诺、审批程序及中小投资者保护措施。

长源东谷董事会关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公司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需披露的重大购买、出售资产交易行为,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向湖北芯源动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襄阳康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热交换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及动力单元业务;交易价格为501,000.00万元,以收益法评估作价;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本次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及证监会同意注册,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长源东谷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未摊薄即期回报情况的说明

交易前后备考数据显示,公司基本每股收益有所增厚,不存在摊薄情形;公司提出加强经营管理、完善治理结构、优化利润分配政策等防范措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管已就相关措施出具承诺函。

长源东谷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第三十条规定之情形的说明

截至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新增发电机及发电机组、汽轮机及辅机、新能源原动设备等相关制造与销售业务;《公司章程》第十五条拟作相应修订;本次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长源东谷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公司已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JINGTIAN & GONGCHENG LLP为香港法律顾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及备考审阅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为资产评估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武汉分所为财务咨询机构,北京荣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及行业研究服务机构;除上述机构外,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长源东谷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标的公司资产净额及交易金额占比超过上市公司相应指标的50%且超过5000万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长源东谷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公司自交易初期即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编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和《交易进程备忘录》,签署保密协议,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材料;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3月24日起停牌,2026年4月8日复牌。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未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最近36个月内未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长源东谷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标的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等报批事项;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完整权利,无限制转让情形;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资产完整性及独立性;有助于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向湖北芯源动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襄阳康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热交换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动力单元业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将增厚,不存在被摊薄的情形;尚需履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等程序。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任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的承诺函

中金公司确认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所发表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文件无实质性差异,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已通过内核审查,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行为。

长源东谷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公司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财务报表编制和披露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董监高近三年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近一年受交易所公开谴责、公司及董监高被立案调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近三年有重大违法行为、近三年有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等情形。

长源东谷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相关标准的说明

公司股票自2026年3月24日起停牌;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剔除大盘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累计涨跌幅未达到相关标准。

长源东谷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本次交易涉及资产权属清晰、定价公允、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且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和法人治理结构。

长源东谷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说明

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之间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具备独立性;评估假设遵循国家法规和市场惯例,符合实际情况;评估方法符合标的资产特点,程序合规,数据可靠;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

长源东谷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公司已签署合作意向协议及附生效条件的交易协议,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预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已登记并报送交易所;公司股票曾停牌并已复牌,后续持续披露交易进展;审计与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最终方案,并签署补充协议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当前程序完备、合规,提交的法律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9月修订)

公司章程于2026年9月修订,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413.08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设立共产党组织并开展党的活动;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

长源东谷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具备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程序合规,结论合理;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报告结果为基础,经协商确定,定价公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司已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针对本次交易已与中介机构及交易对方签署保密协议,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和交易进程备忘录,并报送至上交所;公司已按规定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

长源东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

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501,000.00万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交易对方承诺业绩补偿及减值测试补偿义务。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购买、出售行为,亦不存在需纳入《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

公司股价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为-7.62%,剔除大盘因素后为-1.04%,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后为7.37%,未超过20%,不构成异常波动。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芯源动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湖北芯源动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因本次交易导致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50%,继续增持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情形。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中金公司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不损害股东利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未摊薄即期回报影响的核查意见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有所增长,基本每股收益实现增厚,不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形;上市公司已制定防范措施,相关主体已作出承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上市公司已制定相关制度,严格执行保密措施,签署保密协议,编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和交易进程备忘录,并按规定报送交易所。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专项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属于同行业、上下游并购,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发动机核心零部件研发生产,标的公司主营热交换系统及动力单元业务;本次交易将推动上市公司向产业链下游延伸,形成协同效应。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标的公司资产净额及交易金额孰高值占上市公司相应指标比例达166.32%,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中金公司及上市公司聘请第三方机构的行为均合法合规,符合相关规定。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基于本次交易编制,仅用于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标的公司100%股权作价501,000万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公司主营业务为发动机零部件生产与销售。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交易完成后,芯源动力将持有公司34.19%股份,成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佐元、徐能琛、李从容、李险峰的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63.15%上升至75.75%;本次权益变动不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及监管机构核准。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北芯源动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取得上市公司34.19%股份;交易前合计持股63.15%,交易后上升至75.75%;交易对方承诺所获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尚需上市公司股东会批准及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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