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8月28日收盘,杭州解百(600814)报收于6.88元,上涨1.18%,换手率1.03%,成交量7.59万手,成交额5178.27万元。
8月2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19.48万元,占总成交额10.03%;游资资金净流入365.57万元,占总成交额7.06%;散户资金净流出885.05万元,占总成交额17.09%。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2.83万户,较3月31日减少7170.0户,减幅为20.21%;户均持股数量由2.07万股增至2.6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5.84万元。
2026年半年度主营收入8.7亿元,同比下降0.87%;归母净利润1.52亿元,同比上升0.98%;扣非净利润1.5亿元,同比上升8.63%。其中第二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3.72亿元,同比下降6.47%;归母净利润6122.52万元,同比下降3.4%;扣非净利润6634.58万元,同比上升27.48%;负债率41.31%,毛利率76.91%。
公司总资产8,229,571,719.14元,较上年度末下降3.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827,156,026.73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41%;营业收入870,255,795.35元,同比下降0.87%;利润总额314,623,578.05元,同比下降5.26%;归母净利润151,632,813.42元,同比增长0.98%;扣非净利润150,436,507.17元,同比增长8.63%;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4,259,295.81元,同比减少97.6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98%,同比减少0.08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0.21元/股,与上年同期持平;稀释每股收益0.21元/股,同比增长5.00%;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2元(含税),合计30,873,301.12元,中期分红比例约为归母净利润的20.36%。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2元(含税),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截至2026年6月30日总股本735,078,598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873,301.12元(含税),中期现金分红比例约为2026年半年度归母净利润的20.36%;该方案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6年半年度经营数据简报》《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关于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等九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定于9月14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股权登记日为9月7日,登记时间为9月8日至9日;审议《关于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其中前者为特别决议议案;现场会议地点为杭州市武林广场1号杭州大厦A座8楼会议室;股东可通过书面或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
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定于9月24日11:00–12: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方式召开;投资者可于9月17日至9月23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站或邮箱zqb@hzjbgroup.com提问;出席人员包括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虞国荣、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沈霞芬及独立董事潘松挺;会后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运营2家门店,总建筑面积393,116.83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205,309.24平方米,租赁面积187,807.59平方米;杭州地区营业收入870,255,795.35元,同比下降0.87%,毛利率76.91%,同比增加0.02个百分点;商品销售、租赁和服务收入分别为687,952,592.39元、112,434,706.94元和69,868,496.02元;商品销售毛利率提升0.34个百分点,租赁与服务毛利率分别下降0.06和2.23个百分点。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经2026年8月27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导致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该议案将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适用对象为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独立董事津贴8万元/年(税前);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60%,任期激励考核基准为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之和的20%;薪酬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规则明确了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由董事会负责召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自行召集;会议须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修改公司章程等;普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记录及决议按规定公告并保存。
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规范董事会议事方式与决策程序;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由董事长在特定情形下召集;会议通知须提前发出;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特殊情况可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有明确限制;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会议记录及决议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10年。
公司拟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涉及会议召开依据、董事人数表述、会议主持顺序、信息披露媒体及利润分配审议程序等;修订后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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