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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京沪高铁中报 - 第二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长8.25%

截至2026年8月28日收盘,京沪高铁(601816)报收于4.86元,上涨0.21%,换手率0.23%,成交量111.61万手,成交额5.4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8月2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695.17万元,占总成交额8.69%。
  • 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6年6月30日股东户数为22.27万户,较3月31日增加11.78%。
  • 业绩披露要点:2026年中报显示归母净利润67.71亿元,同比上升7.21%。
  • 公司公告汇总:8月2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九项议案,其中对外担保管理规定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8月2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695.17万元,占总成交额8.69%;游资资金净流出1989.64万元,占总成交额3.68%;散户资金净流出2705.52万元,占总成交额5.01%。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22.27万户,较3月31日增加2.35万户,增幅为11.78%;户均持股数量由24.56万股减少至21.97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99.53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2026年中报显示,上半年度主营收入218.42亿元,同比上升3.94%;归母净利润67.71亿元,同比上升7.21%;扣非净利润67.71亿元,同比上升7.21%;第二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112.82亿元,同比上升4.56%;单季度归母净利润36.29亿元,同比上升8.25%;负债率20.93%,财务费用6.18亿元,毛利率45.36%。

公司公告汇总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进展的公告

2026年6月16日发放首笔委托贷款2亿元,2026年8月27日再次发放2亿元,利率均为2.11%/年;截至公告日累计发放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9%,无逾期未收回金额。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其中对外担保管理规定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截至报告期末,总资产293,975,612,916.77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9,482,829,868.40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14%;营业收入21,841,588,472.02元,同比增长3.94%;利润总额9,123,693,500.43元,同比增长7.31%;归母净利润6,771,322,401.85元,同比增长7.2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0,685,134,626.82元,同比增长4.0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21%,基本每股收益0.1384元/股;未拟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对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截至2026年6月30日,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215.44亿元,净资产150.75亿元,资本充足率30.17%,流动性比例94.87%;公司在其存款余额近99.9亿元,贷款余额为0;未发现重大风险控制缺陷,未发生重大违规或风险事件。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定

明确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涉及关联担保、高资产负债率对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等情形须提交股东会审议;计划财务部门为归口管理部门,内审部门协同监督;所有担保事项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规行为将追责。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明确重大信息范围包括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事项、控股子公司重要会议决议、重大交易及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董事会办公室为归口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应在知悉当日向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公室报告并送达书面文件;制度含信息保密义务及违规责任条款。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规定

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公司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六个月内等特定情形不得转让股份;明确股份变动申报、公告要求及禁止交易的敏感期间。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明确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在授权范围内决定交易、关联交易及贷款事项;规定总经理办公会议程序、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机制;“三重一大”事项按党委相关规定执行。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禁止以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或采购款等方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经营性资金往来须履行决策程序;计划财务部门应自查,内审部门每半年检查大额资金往来;会计师事务所须在年报审计中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出具专项说明;关联方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确需非现金资产抵债的须经评估、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明确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财务数据违反会计准则、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与实际差异较大等情形;财务数据差错金额占比达10%以上或影响盈亏性质、业绩预告差异超20%且无合理解释即构成重大差错;适用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明确董事会秘书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无违法违规记录;职责涵盖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组织等;须遵守保密义务,防止内幕交易;公司应保障其履职条件;不能履职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被解聘或辞职须及时报告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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