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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股票复盘:统一股份(600506)Q2净利同比增180.55%

来源:证券之星复盘 2026-08-30 04:12:09

截至2026年8月28日收盘,统一股份(600506)报收于16.15元,较上周的14.82元上涨8.97%。本周,统一股份8月28日盘中最高价报16.33元。8月24日盘中最低价报14.7元。统一股份当前最新总市值40.31亿元,在炼化及贸易板块市值排名20/30,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3693/5211。

本周关注点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6年6月30日股东户数为3.49万户,较3月31日减少14.6%。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2026年第二季度归母净利润629.25万元,同比上升180.55%。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2026年上半年润滑油脂销量119,486.39吨,营业收入1,574,175,681.84元。

股本股东变化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3.49万户,较3月31日减少5960.0户,减幅为14.6%。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4705.0股增加至7162.0股,户均持股市值为9.95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统一股份2026年中报显示,上半年度公司主营收入18.18亿元,同比上升36.4%;归母净利润6936.1万元,同比上升106.76%;扣非净利润6789.67万元,同比上升109.72%。其中2026年第二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9.39亿元,同比上升60.24%;单季度归母净利润629.25万元,同比上升180.5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687.9万元,同比上升179.99%。负债率61.22%,财务费用898.38万元,毛利率18.96%。

公司公告汇总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显示,公司总资产为2,354,609,272.37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5.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06,201,328.34元,同比增长14.1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17,530,252.71元,同比增长36.40%;利润总额为102,264,242.35元,同比增长151.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361,005.14元,同比增长106.7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7,896,689.81元,同比增长109.7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8,006,136.75元,同比减少40.9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4.56%,基本每股收益为0.278元/股,稀释每股收益为0.278元/股。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正刚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办法〉的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得全票通过。相关文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6年上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润滑油脂产量120,731.76吨,销量119,486.39吨,营业收入1,574,175,681.84元;防冻液产量18,194.27吨,销量18,132.93吨,营业收入77,484,814.47元;尿素及其他化工产品也均有产销数据。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同比均有所下降,其中其他化工产品降幅最大,达7.30%。原材料方面,基础油价格上涨10.94%,乙二醇价格下降9.10%。报告期内无其他重大影响事项。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2026年半年度转回信用减值准备331.81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回330.65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转回20.53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30.56万元,转销221.45万元。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增加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总额1.25万元,不涉及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办法,规范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行为。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股份变动申报、信息披露、减持限制、禁止交易情形等内容。对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在特定情形下的减持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明确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且相关人员不得融券卖出或开展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衍生品交易。

为规范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行为,促进其履职,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组织、内幕信息管理等工作,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相应职业资格。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务,履职受阻时可向监管机构报告。公司应建立履职评价及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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