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8月27日收盘,金瑞矿业(600714)报收于17.38元,上涨0.35%,换手率15.2%,成交量43.81万手,成交额7.43亿元。
8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30.51万元,占总成交额0.44%;游资资金净流入2393.36万元,占总成交额3.22%;散户资金净流出2723.86万元,占总成交额3.66%。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2.37万户,较3月31日减少5920.0户,减幅为20.01%;户均持股数量由9738.0股增加至1.22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24.99万元。
2010年5月公司收到青海省财政厅矿产资源保护项目补助资金420万元,用于大风山锶矿I矿区民采残贫锶矿回收工程,计入递延收益;因项目长期不具备实施条件,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收到通知,须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上缴省级国库;公司将退回全部420万元,该事项冲减递延收益账面余额,不涉及当期损益调整,不影响2026年度净利润和营业收入。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840,861,738.36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70,813,790.66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22%。2026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52,169,297.62元,同比下降15.79%;营业利润21,268,343.32元,同比下降51.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771,327.25元,同比下降53.6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6,365,058.28元,同比下降55.81%;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058元/股,同比均下降53.9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0%,较上年同期减少2.57个百分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430,760.82元,同比增长56.88%;拟以总股本288,176,2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5,763,525.46元;实际控制人由无实控人变更为国家电投,控股股东仍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日期为2026年3月6日。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截至2026年6月30日总股本288,176,273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763,525.46元(含税),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4.37%;方案经董事会十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其符合相关规定,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可持续发展;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关于对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独立董事认为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规定,风险评估报告内容详实、结论审慎合理;两项议案均获全票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026年8月27日召开董事会十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分配总额5,763,525.46元;同意注销化工分公司;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6,082,169.56元,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
财务公司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75亿元,股东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等成员单位;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2026年上半年未发生风险事件;主要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资本充足率18.21%,流动性比例42.60%;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0.16亿元,贷款余额0亿元;公司认为财务公司经营资质合法,风险可控。
2026年8月27日董事会十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化工分公司的议案》;该分公司已停止实际经营活动,无在岗职工及实物资产,仅存部分库存矿粉和少量货币资金,不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注销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注销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和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及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
2026年8月27日董事会十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长期挂账应付款项的议案》;本次核销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共计6,082,169.56元,其中应付账款232,394.68元,其他应付款5,849,774.88元;核销原因为款项长期挂账无人催收、已过诉讼时效,债权人单位已吊销、注销或无法联系,公司确实无法支付;该核销计入2026年度营业外收入,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82,169.56元,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为准。
2026年8月27日董事会十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致同事务所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格,截至2025年末有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超400人,2025年审计业务收入21.64亿元,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03家;项目合伙人吴松林、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红海、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志永均具备专业资质且近三年无处罚记录;审计费用为92万元,与2025年度持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拟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投保人为公司,被保险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履职人员;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保险费用不超过25万元/年,保险期限自2026年9月15日至2028年6月30日,首期保单至2027年6月30日;该事项已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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