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8月25日收盘,黑猫股份(002068)报收于7.82元,上涨0.9%,换手率1.99%,成交量14.59万手,成交额1.13亿元。
8月2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13.1万元,占总成交额1.0%;游资资金净流入448.77万元,占总成交额3.95%;散户资金净流出561.88万元,占总成交额4.95%。
2026年半年度营业收入为4,425,228,797.07元,同比增长3.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6,374,903.72元,同比改善7.46%;扣非净利润为-111,555,466.04元,同比改善6.60%;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63,387,159.81元,同比增长873.04%;基本每股收益为-0.1447元/股,上年同期为-0.1563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35%,上年同期为-3.94%;期末总资产为8,740,862,980.34元,同比增长11.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468,519,719.89元,同比增长1.73%;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锁汇的议案》《关于为江西黑猫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免息扶持资金提供股权质押和担保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定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7日;审议事项包括《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锁汇的议案》《关于为江西黑猫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免息扶持资金提供股权质押和担保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将单独统计并披露。
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41.28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359.86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26.40万元、应收票据坏账转回144.99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763.35万元(全部为存货跌价准备);合计减少利润总额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04.62万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会计准则。
拟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额度不超过1.7亿美元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进行投机和套利;已制定操作流程与风险控制制度,并由审计和法律部门监督审查;董事会认为该业务具有可行性。
拟开展不超过1.7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远期锁汇业务,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业务期限为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制定风控措施应对汇率波动、内部控制、履约及法律等风险;独立董事认为该业务有助于降低汇率波动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拟为控股子公司江西黑猫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申请1,500.00万元人民币免息扶持资金提供股权质押及保证担保;拟质押所持黑猫纳材3,000.00万元股权,质押期限三年,并提供同等期限保证担保;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黑猫纳材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7,055.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14%,无逾期担保。
2026年8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锁汇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该业务旨在锁定成本、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出席会议独立董事为骆剑明、夏晓华、江国强。
控股股东及附属企业存在经营性往来(主要为货款及出售车辆款);上市公司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形式为借款),期末余额合计198,344.92万元;其他关联方(含子公司联营企业)存在经营性往来(主要为货款);所有往来均列明期初余额、累计发生额、偿还额及期末余额。
拟出资5,0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西黑猫碳材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注册地为江西省景德镇市,法定代表人为戚伦辉,经营范围包括专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等;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旨在完善产业布局、强化终端销售能力,提升市场竞争力,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任期激励及其他奖励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60%;独立董事仅领取津贴;薪酬与考核挂钩,建立递延支付、追索扣回机制,适用于在职及离任人员;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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