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8月25日收盘,川能动力(000155)报收于12.02元,下跌0.74%,换手率1.91%,成交量35.25万手,成交额4.24亿元。
8月2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468.31万元,占总成交额3.46%;游资资金净流入832.9万元,占总成交额1.96%;散户资金净流入635.41万元,占总成交额1.5%。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1.34万户,较3月31日减少4750.0户,减幅为4.02%;户均持股数量由1.56万股增至1.63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9.5万元。
2026年中报显示,上半年度公司主营收入33.4亿元,同比上升124.78%;归母净利润7.06亿元,同比上升130.73%;扣非净利润6.96亿元,同比上升134.67%;其中第二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21.19亿元,同比上升226.24%;单季度归母净利润4.39亿元,同比上升534.9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4.09亿元,同比上升539.56%;负债率49.94%,投资收益2008.58万元,财务费用1.03亿元,毛利率53.56%。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3,340,365,493.96元,同比增长124.78%;归母净利润706,033,602.60元,同比增长130.73%;基本每股收益0.38元,同比增长123.5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52%,同比上升3.59个百分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464,314,627.70元,同比下降13.68%;总资产29,023,494,081.87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185,324,125.36元,较上年度末增长6.82%;拟以1,846,168,3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6年半年度归母净利润706,033,602.60元,未分配利润1,903,060,574.87元;拟以总股本1,846,168,34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合计派发480,003,768.92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6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核定公司主责主业的议案》等;同时审议通过《合同管理办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市值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修订与制定议案;决定召开2026年第2次临时股东会。
2026年第2次临时股东会定于2026年9月9日召开,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5:30,网络投票时间为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1日;审议《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和《关于核定公司主责主业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登记时间为2026年9月2日至9月8日;会议地点为成都市武侯区剑南大道中段716号2号楼16层。
因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政策,涉及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评估、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等内容;本次变更不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2026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508.28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506.65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5.36万元,存货跌价准备7,976.27万元;本次计提减少公司上半年利润总额8,508.28万元。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60,350.96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56,919.48万元,实际结余3,760.97万元;202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225,081.29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90,017.44万元,实际结余36,535.97万元;募集资金均存放于专项账户,未发生变更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或现金管理以外的其他使用情形。
截至2026年上半年末,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之间存在多项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涉及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其他非流动资产;与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为资金拆借和代付款项;未发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制度明确市值管理应以合规、系统、科学、常态和诚信为原则,由董事会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实施,证券事务部为执行机构;公司应通过做强主业、股权激励、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购等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并建立监测预警机制;严禁操控信息披露、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等违法行为。
独立董事须保持独立性,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可行使特别职权并参与决策监督;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必要支持。
董事会秘书需具备五年以上财务、法律、金融等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职责包括信息披露、组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管理等;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必要支持,确保其独立行使职权。
制度明确了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规定了审议权限、信息披露要求、回避表决机制及内部控制措施;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公允、合规原则;日常关联交易实行预算管理和定期披露;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审议时应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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