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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京华激光新发布《京华激光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截至2026年8月24日收盘,京华激光(603607)报收于21.43元,下跌0.74%,换手率1.78%,成交量3.18万手,成交额6871.55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8月24日游资资金净流入412.91万元,占总成交额6.01%,为当日主力资金流向中最显著项。
  • 公司公告汇总:2026年半年度报告显示,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7.77%,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03%;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增364.94%。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依据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第20号》变更会计政策,自2026年1月1日及6月4日起分步执行,不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8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7.42万元,占总成交额0.25%;游资资金净流入412.91万元,占总成交额6.01%;散户资金净流出430.32万元,占总成交额6.26%。

公司公告汇总

京华激光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显示,公司总资产为1,451,225,522.06元,较上年度末减少17.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02,186,409.53元,较上年度末减少3.91%。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373,271,855.44元,同比下降17.77%;利润总额为51,934,235.73元,同比下降5.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543,747.06元,同比增长2.0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0,819,387.66元,同比下降5.0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7,307,753.49元,同比上升364.9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55%,基本每股收益为0.27元/股。

京华激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变更自2026年1月1日和2026年6月4日起分别执行,不涉及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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