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8月24日收盘,紫光股份(000938)报收于34.49元,下跌5.35%,换手率5.39%,成交量154.09万手,成交额53.57亿元。
8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07亿元,占总成交额18.8%;游资资金净流入8634.27万元,占总成交额1.61%;散户资金净流入9.21亿元,占总成交额17.19%。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注册办法》等相关规定,具备发行主体资格,募集资金用于收购新华三6.98%股权、研发设备购置及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4.1亿元,用于收购新华三6.98%股权、研发设备购置及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3亿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锁定期为6个月。中信建投证券担任保荐人,认为公司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保荐人,对紫光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出具发行保荐书。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43,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4.1亿元,用于收购新华三6.98%股权、研发设备购置及偿还银行贷款。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保荐人认为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4.1亿元,用于收购新华三6.98%股权、研发设备购置及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3亿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提升公司对新华三的控制权,增强研发能力,优化财务结构。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交所认为公司报送的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并获得注册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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