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8月21日收盘,春光科技(603657)报收于27.97元,上涨2.6%,换手率2.84%,成交量3.83万手,成交额1.06亿元。
8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5.07万元,占总成交额0.99%;游资资金净流入674.17万元,占总成交额6.36%;散户资金净流出569.1万元,占总成交额5.37%。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作出回复,披露本次募投项目包括年产清洁电器制品800万台新建项目及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7,633.49万元,用于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告说明了募投项目的必要性、效益测算、产能消化措施及融资规模合理性,并回应了公司业务经营、财务性投资、行政处罚及诉讼仲裁等问题。
金华春光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9,200万元,用于苏州年产清洁电器制品800万台项目(一期)及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投资总额为46,757.62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4,440万元。公司已对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实施主体、审批备案、与主营业务协同性、产能消化措施、效益审慎性、融资规模合理性等进行说明,并经会计师核查。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进行了研究和落实,并于2026年8月7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回复文件。根据上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对部分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并披露了修订稿。本次发行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信建投证券出具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保荐书,确认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相关规定,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募集资金用于年产清洁电器制品800万台新建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同意推荐本次发行。
春光科技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9,200.00万元,用于苏州尚腾年产清洁电器制品800万台新建项目(一期)及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40,557,015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提升公司整机生产能力,优化资本结构。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就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对审核问询函中关于公司业务及经营情况、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行政处罚、诉讼仲裁等问题进行了核查。文件详细说明了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内容、定价公允性、必要性及合理性,确认关联交易基于真实业务背景,定价公允,程序合规。同时核查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本次募投项目不会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均已整改完毕,不构成发行实质性障碍,亦无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春光科技主营业务为清洁电器软管及配件、整机ODM/OEM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不超过49,200万元,用于年产清洁电器制品800万台新建项目(一期)及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保荐人认为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推荐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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